結構設計師
崗位職責
1)在院長的領導下,參與公司發展戰略與經營管理決策。
2)負責分院的市場經營、技術質量管理工作。
3)結合總公司發展戰略協助院長制定分院的經營發展戰略規劃,并負責監督實施和持續改進。
4)負責分院的規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并組織實施、檢查和考核。制定分院的年度計劃并監督實施執行。根據本院的發展規劃整合資源并合理配置(人力、技術、資質、營銷渠道等等)。
5)領導市場部聚集集團內部以及外部的市場資源要素并進行統籌配置,以尋找和發現市場為目標,進行營銷并開拓市場。
6)推動分院自營業務的開展,進一步提高分院自營能力。
7)負責主持重大項目技術問題研討會,負責組織解決項目設計、施工中的重大技術問題。
崗位要求
1)大學統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工程管理、機務、熱能工程、土木工程等相關專業;
2)熟悉設計院經營及管理流程 ,10年以上電力行業行業相關工作經驗,5年以上設計公司相關管理工作經驗,并具備EPC工程總承包經驗,工程造價經驗,商務和技術談判經驗;
3)具備解決本專業與相關專業相互配合和協調處理有關技術難題的能力;
4)在工作實踐中,能夠指導中、高級技術人員的工作,審核中級技術人員的技術成果;
5)具有廣闊的人脈關系和項目拓展能力,具有一定的談判能力,業務拓展能力。
2、崗位職責